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 元达 公告编号:2015-122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 2015 年12月24日上午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
式发给公司董事、监事。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 2015 年12月25日
下午 15:00 前以通讯(书面、传真、邮件等)方式表决。
4、会议应出席董事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元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元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
权以人民币 2379.48 万元整转让给黄国英先生或其指定方,并授权董事长具体办
理相关事项。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转让
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元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权的议案》;
同意参股子公司——福建三元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由 3130 万元
增加至 3344.81 万元,公司放弃按 12.94%的持股比例进行增资的权利,放弃增
资权涉及的注册资本为 27.80 万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
放弃参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福建三元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6、《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福建三元达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15)第 1032 号;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