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5 03: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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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5-12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聚光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近日与江苏省如东沿海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环境监控预警和风险应急

管理信息化平台项目合同书》,现将合同的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合同执行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交易对方的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东枕黄海,南临长江,区位条件得天独厚。106 公里

的黄金海岸和 104 万亩的滩涂面积使这里享受着独特的土地资源优势。多年来,

开发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开放型经济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大力发展项目

集聚、产业集群,通过扩大开放,发挥比较优势。目前,开发区已拥有外商投资

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民营工业园区、开发区新区等特色园区,已成为如东

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产业集聚的新高地和引进外资的主阵地。

甲方拥有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资源整合、市场准入、政策支持能力等;具备良

好的履约能力,能保证本合同的履行。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及合同内容

合作目标:打造国内领先的环境监控预警和风险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样板工

程,合作双方围绕建设目标全力推动,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乙方通

过该项目的建设实施与运营维护为甲方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服务。

合同内容:

项目基本概况:围绕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主要特征环境问题,通过项目建设,

建立开发区监控、预警、应急、调控一体化平台,实现点源 VOCs 及恶臭排放在

线监控、面源 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服务、区域 VOCs 及恶臭立体监测,摸清

开发区企业特征污染排放状况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建立开发区污染风险预报预

警平台和应急防控体系,实现污染物浓度时空分布变化趋势预测、重污染预警与

应急响应,掌握未来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原因;建立开发区污染排放源清单,通

过特征污染物数据分析,实现污染排放源追踪,靶向治理。项目两大核心建设内

容为:

(1)基于“互联网+”的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网络:建设“点、面、区”三位

一体监测监控网络,实时采集污染源、厂界环境、区域敏感点及环境的监测数据、

企业治理设施运行数据、监测设备运行状态数据,构建“自动化、智能化、立体

化”的环境监控预警网络。(详见附件)此项总造价为 135,800,000.00 元。

(2)园区企业 LDAR 检测:由乙方承接甲方园区 LDAR 检测项目,服务周期

为五年。当前以园区 100 家企业核算,平均每家企业 1 万个检测点,以每个检测

点 35 元人民币/年的统一收费标准执行。此项总价为:175,000,000.00 元,乙

方应提供 LDAR 检测信息平台、企业检测点一点一档的建档、每个检测点每年两

次的检测和相应的检测设备,所有费用含在总价中。此项内容和金额以乙方与企

业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总价为:310,80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亿壹仟零捌拾万

元整。

3、交货及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合同内容第(1)项建设部分总体的

25%,9 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5、运维服务周限:自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五年。服务期满所有设备及软件

平台系统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系统的资产完好及正常运行。

6、验收:由甲乙双方及相关专家共同组成验收小组,按照技术方案中的标

准及参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7、考核:按照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每月考核一次。具体考核办法以甲乙双

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二)费用结算方式

合同总价为:310,80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亿壹仟零捌拾万

元整。

其中,第(1)项内容总造价为:135,800,000.00 元。此项支付方式为:自

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每季度经甲方考核后支付当季服务费用给乙方,即人民币

6,790,000.00 元(此金额为考核前金额),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相应发票给甲

方,直至服务期满。第(2)项内容总价为:175,000,000.00 元,此项支付方式

以乙方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1,080.00万元,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25.25%;若本合同如期履行,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

2、本次全资子公司签订的两项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本次合同的签

订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合同而对江苏

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形成依赖。

3、本合同系公司成立以来环境监测业务签订的最大单一合同,是公司向投

资运营型综合环保服务商战略转型的里程碑。该项目采用政府与园区企业向本公

司采购数据服务的商业模式。与传统的一次性的设备销售相比,该模式将提升公

司的盈利空间,并增强了盈利的稳定性与持续性。未来,公司将凭借技术先进、

产品组合全、软硬件一体化能力强、业务类型丰富、服务网络覆盖完善、资本运

营能力强等综合优势,以如东项目实施为样板,积累优化投资运营经验,逐渐向

全国范围进行复制推广。

4、公司致力于发展成为基于环境大数据的绿色智慧城市供应商,绿色智慧

园区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此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在绿

色智慧园区的规划设计、建设服务、投资运营等综合业务能力,是公司从工业园

区环保大数据向环境治理领域延伸的重要基点,未来将逐渐拉动公司生态环境治

理等板块业务的有机增长。

四、备查文件

《环境监控预警和风险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项目合同书》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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