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5 03: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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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5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 2016

年 1 月 31 日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

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三届监

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

任的监事 1 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

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

1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天内(即 2016 年 1 月 4 日 17:00 前)

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六、推荐人应

提供的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召开监事会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

审查,确定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 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监事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8、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9、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2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5、推荐人资格证明。

(二)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6 年 1 月 4 日 17: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锐、麻丹华

联系电话:0755-21674251

传 真:0755-2167425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 A 栋 1606-1610

邮政编码:518052

特此公告。

3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25 日

4

附件: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

合本公告规定的

条件)

个人简历((包括

但不限于学历、职

称、详细工作履

历,特别是在公司

股东、实际控制人 (可附页)

等单位的工作情

况、兼职情况、专

业背景、从业经验

等)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

其他说明 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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