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
的研究,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
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武希彦
夏成才
程贤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