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15-066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承诺主体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叶林富先生配偶徐
爽女士的通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2 日发布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司大
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会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以下简称:承诺主体),
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前提下,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本次购买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5年12月23日,徐爽女士通过“浙商期货金浙1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5,459,470股;2015年12月24日,徐
爽女士又以上述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4,831,616股。两次增持合计10,291,086股,
共出资人民币56,516,404.47元。
本次增持前,叶林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04,166,27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23%,不存在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本次增持后,叶林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14,457,36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1.24%,其中: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04,166,27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23%;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0,291,08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01%。
三、相关承诺
根据承诺,叶林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四、合规情况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持续关注相关承诺主体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