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15-081
公司债代码:122223 公司债简称:12 电气 01
公司债代码:122224 公司债简称:12 电气 0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无偿划转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2015 年 12 月 24 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公司”) 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
下简称“电气总公司”)告知函:根据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整
体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电
气总公司已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
海市国资委”)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盛集团”)签署《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与上海
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无偿划转协议》,拟将所持有的公司 60,385,064 股国有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无偿划转国盛集团。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2,823,913,370股。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电气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A股
7,030,458,711股,占公司总股本54.82%;通过全资子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29,334,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0.23%,合计55.0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
市国资委持有电气总公司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电气总公司将直接持有公司
A 股 6,970,073,647 股,占公司总股本 54.35%,通过全资子
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H 股 29,334,000
股,占总股本 0.23%,合计 54.58%,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国盛集团将直接持有 60,385,064 股公司 A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7%);上海市国资委间接拥有公司的权益保持不变,
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公司
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对外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