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股价波动的说明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2 日
起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9),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向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北京海科融通
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并停牌至今。
现就公司停牌之前股票交易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
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标准事宜特作以下说明:
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2 日开市停牌。停牌
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5 年 7 月 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25.28 元,停牌
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5 年 6 月 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39.00 元,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 35.18%。同期,深圳成指(399001.SZ)
跌幅为 21.93%,中小板指数(399005.SZ)跌幅为 25.36%,制造业指数(证监会
分类,399233)跌幅为 22.55%。据此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
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
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