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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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125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召开,各位监事以现场结合通讯出席会议。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前以专人送达、通讯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那宝立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由于公司监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对

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与主要股东协商,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艳红、吴炎为第

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如经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 2015年12月23日职工代表大会推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邵明

圆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审议通过之

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同意将本议案以提案方式提请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同时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简历见附件)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24 日

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张艳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2 月出生,天津商

业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历任联想集团人力资源总监,联东投资集团人力行政总监,

联想控股佳沃集团人力行政总监,汇源控股集团人力资源总监,2014 年 12 月至今

任康得投资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兼总裁办主任。张艳红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二、吴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

历,2008 年 9 月至 2010 年 3 月期间就职于通用技术咨询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项目经理; 2010 年 3 月起至今就职于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股权

管理部副总经理。吴炎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 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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