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5-005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名张伟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
选张伟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徐海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徐海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
1、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及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且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之日,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
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系。
3、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上述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沪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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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聘任的该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其任期截
止日同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年度津贴为人民币 5 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董事、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沈阳萃华金银
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相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公司拟任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简历:张伟良先生, 1972 年 7 月出生于广东阳春,1994 年毕业
于广西桂林工学院珠宝及其工艺专业(现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1994 年至 2000
年就职于湛江粤西有色金属公司(助理工程师,合成立方镐的研发和制造)。2000
年至 2002 年,在深圳翠艺珠宝首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翠艺”)任职
业务人员;2002 年至 2008 年,任深圳翠艺业务经理,负责珠宝业务供销存;2008
年至今,任深圳翠艺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深圳翠艺的日常管理工作。
张伟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非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徐海通先生,中国国籍,1983 年 9 月出生。硕士学
位、中共党员;2009 年至 2013 年,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南京营业部担任投资
经理;2013 年至 2014 年,广州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担任营销总监;2014 年至今,
任北京网利科技有限公司(网利宝)金融产品总监、江苏炎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大型电视财经直播节目《交易日》(Trading Day)、凤凰卫视《中国股
市报道》、澳亚卫视《投资参考》、深圳卫视《财富夜话》等七档栏目特约评论员、
多家银行私人银行部特邀证券讲师。
徐海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