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2-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客观公正

的立场,就本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事前从公司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经审慎分析,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我们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该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属于合理、必要的交易行为。本次

借款利率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转移。

(三)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向中信银行、浙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事项

公司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行为,担保对

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能有效防范担保风险。我

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 辉 潘同文 郭 刚

签署日期:2015 年 12 月 23 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健集团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