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9 证券简称:尤洛卡 公告编号:2015-092
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黄自伟先生和王晶华女士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收市后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关于对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
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
波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1、鉴于公司 2015 年稳健的经营情况和利润实现情况、以及未来进行经营转
型的发展前景,为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自伟先生和王晶华女士提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为基数,以未
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自伟先生和王晶华女士承诺:在尤洛卡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上述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自伟先生和王晶华女士关于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公司董事黄自伟、王晶华、黄屹峰、李
新安四名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讨论,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的 1/2。经过讨论研究,
一致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自伟先生和王晶华女士提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成长性相
匹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以上董事均承诺,在公司召开相关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后 6 个月,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和减持意向情况
1、截至本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前 6 个月,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票。
2、截至本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通知。
3、公司控股股东王晶华女士在预案披露前 6 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且未来 6
个月无减持意向。
四、其他说明
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
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和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