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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
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要
求,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进行了核查,核查结
果如下: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海峡股份”)自 2015 年 6 月 25 日下
午开市起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在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之前最后 1 个交易日(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股票的收盘
价为 27.43 元/股,之前第 20 个交易日(2015 年 5 月 28 日)收盘价为 25.53 元
/股,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 7.44%。
同期,中小板指数(399005.SZ)累计涨幅-6.37%,运输指数(证监会分类,
399237)累计涨幅-1.12%,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未超过 20%。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和行业因素后,公司股票在连续停牌前 20 交
易日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
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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