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4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雷曼股份;证券代码:300162)
自2015年11月2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1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
2015年11月14日、2015年11月2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2015-087);2015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9);2015年12
月4日、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0、2015-091、2015-093)。前述内容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及进展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资产,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主
营业务为广告传媒领域,标的资产预估值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具体
交易金额需以审计评估后为准。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大量的沟
通和论证,公司聘请的本次重组相关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律顾问广东华商
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本次重组事项所
涉及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具体包括对标的公司管理层进行
业务访谈、审阅标的公司业务合同及财务核算相关凭证、核实标的公司资产、负
债情况、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做进一步了解、评估标的公司未来年度业务预测数
据等事项。
二、申请延期复牌情况
公司原计划争取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但由于本次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具体交易方案细节仍需与交易对方及有关方
进一步沟通论证和完善,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
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
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购
买资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雷曼股份;证券代码:300162)将于
2015年12月31日起继续停牌,并预计延期至2016年2月2日前披露相关公告后复
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且未获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进一步延期复牌许可,公司股票将复牌,同时公司承诺自本公司发布重
大资产重组终止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将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
有关各方将全力以赴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
在停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