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5-065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 1.5 万吨青稞原酒及陈化老熟技改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2 月 24 日,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 1.5 万吨青稞原酒及陈化老熟技改项目延期的议案》,根
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年产 1.5 万吨青稞原酒及陈化老熟技改项目延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0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6,052,2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903,947,8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出具
的中磊验资[2011]第01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1、项目原实施计划及实际实施情况
该项目投资金额为 72,483 万元,总体计划建设总工期 18 个月,从 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11 月。201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年产 1.5 万吨青
稞原酒及陈化老熟技改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1.5 万吨青稞原酒及陈化老熟技改项目
延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关于年产 1.5 万吨青稞原酒及陈化老熟技改项目延期的公告》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 41,948 万元;其中,募投资金投入 20,523 万
元,自有资金投入 21,425 万元,项目进度为 57.87%。
2、项目延期的原因说明及具体情况
由于由政府牵头的天然气管道改道工程延期,影响整体技改项目实施进度;同时由于部分
生产工艺设计调整,致使部分项目计划延迟。整体项目投产延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该等募投
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该等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项目旨在通过技术改造,引入新技术,增加青稞原酒的产量,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优质
原酒和调味酒所占比例,促进产品结构升级,提升产品档次,从而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该项
目具体内容不变,公司将积极合理调配现有资源,保证项目的高效进行并尽快实施完成,该项
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 1.5 万吨青稞原酒及陈化老熟技
改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年产 1.5 万吨青稞原酒及陈化老熟技改项目延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 1.5 万吨青稞原酒及陈化老熟技改项
目延期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年产 1.5 万吨青稞原酒及陈化老熟技改项目延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
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该等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该等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年产 1.5 万吨青稞原酒及陈化老熟技改项目延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年产1.5万吨青稞原酒及陈化老熟技改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
(2)年产1.5万吨青稞原酒及陈化老熟技改项目延期是根据外部条件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作出的决定,仅涉及该等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该等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年产1.5万吨青稞原酒及陈化老熟技改项目延期是为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
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业务布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
保荐机构对本次青青稞酒将年产 1.5 万吨青稞原酒及陈化老熟技改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
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年产 1.5 万吨青稞原酒及陈化老熟技改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吨青稞原酒及
陈化老熟技改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