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15-111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19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了董事会成
员。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与
表决董事 6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连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北京汉桥科创科技有限公司之业务重组协议>
的议案》
为简化公司业务条线,提高运营效率,优化业务布局,同意公司与北京汉桥
科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科创)股东徐向阳、徐成明签署《关于北
京汉桥科创科技有限公司之业务重组协议》,主要约定如下:
1、终止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8 日与徐向阳、徐成明签署的《关于北京汉桥科
创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合同》”),各方不再继
续享有或者承担上述股权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权利或义务,公司无
需按上述股权转让合同继续向徐成明和徐向阳支付任何费用;
2、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已向徐成明及徐向阳支付的人民币 600 万元
价款,作为徐成明和徐向阳分别将其所持汉桥科创 35.70%的股权和 15.30%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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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向东方国信进行转让的全部对价;
3、清算注销汉桥科创,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清算注销程序。
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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