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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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5-11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10 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

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

袁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泰斗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有关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泰斗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详细内容请见于

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泰斗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董事侯颂、李宁远弃权,对于此

事项持保留意见)

议案二、《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

案》

有关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详细内容请见

于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董事侯颂、李宁远弃权,对于此

事项持保留意见)

议案三、《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道榆先生为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刘道榆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

有关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刘道榆先生个人简历

刘道榆先生,1981 年生,中南大学财务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及数学与应用

数学本科学历。2007 年 3 月至 2009 年 6 就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任投资研究员;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8 月就职于摩比天线技术(深圳)有

限公司任投融资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15 年 4 月就职于深圳市乐普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15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拟任证券事务代表。刘道榆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未在其他公司任职或兼职,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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