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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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5-119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2015年12月

22日、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已经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2015年12月7日,公司刊登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公告,披露了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资产的事项。2015年12月17日,公司刊

登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经公告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公司前期已经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上述重组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仍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

重组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

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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