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5-069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
宝股份,证券代码:002220)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12 月 23 日连
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
展的公告》,截至该公告日,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
易累计购买公司股票 1,21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6%,成交金额为
12,213,956 元,成交均价为 10.02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12 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68)。公司将持
续关注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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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连天宝绿
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6 号),该批
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公司目前尚未完成股票发行上市相关工作。
3、公司在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同比增长 5%-20%,目前,公司对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情况预计维持在此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4、《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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