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管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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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议案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掌易文化与北京华泽共同发起设立的并购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

公司借助专业的战略合作伙伴的经验和资源,推动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本次公司拟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该项目的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15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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