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5-106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管道”或“公司”)于2015
年12月23日接到公司大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集团”)通知,
金洲集团于2015年12月22日以中融基金-民生银行增持1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
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中融基金-民生银行增持1号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由
北京湖商智本投资有限公司(大股东金洲集团控股及本公司董事、高管投资的子
公司)发起设立。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3、增持计划:2015年7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积极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5-057):公司大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2015
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2日,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
增持金洲管道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86亿元。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
5、详细增持情况如下:(含增持计划期间历次增持情况)
增持金额 增持股数 成交均价
序号 增持日期 增持比例
(万元) (股) (元/股)
1 2015.12.17 3,853.97 2,191,625 17.59 0.42%
2 2015.12.21 15,069.84 7,999,862 18.84 1.54%
3 2015.12.22 10,080.47 5,099,832 19.77 0.98%
合计 29,004.28 15,291,319 18.97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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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大股东金洲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
金洲管道股票。截止本公告日,金洲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增持前,金洲集团合计控制公司股票57,207,226股,占公司股份总
额的10.99%;本次增持后,金洲集团合计控制公司股票62,307,058股,占公司股
份总额的11.97%。
五、公司大股东金洲集团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大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完成上述
公司股份增持计划,且公司已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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