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5-08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通过专人送达、
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学仁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