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9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1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
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12月23日在公司二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
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
董事长刘东良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由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张东海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门负
责人,负责审计部日常审计管理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
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刊登于2015年12月
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全文刊登于2015年12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