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27 股票简称:七喜控股 公告编号:2015-122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易贤忠先生的函告,获悉易贤忠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
如下:
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方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协议》之内容,
“鉴于丙方须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拟置出资产转让的相关税费,丙方同意将其
持有的甲方2,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分众传媒(为确保该等质押权的合理性和可执
行性,若丙方未能及时按上述约定及时支付或向甲方补偿相关税款及费用,乙方
可以(但无义务)先促使作为甲方子公司的分众传媒代丙方支付该等税款及费用,
因此分众传媒就该等税款及费用拥有对丙方之债权,并可行使上述质押权),质
押期限为12个月,自拟置出资产交割之日起算,双方应在质押期满后五日内办理
质押解除手续。为避免疑问,上述2,000万股质押股份,除为丙方按本条规定存
在的相关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外,同时也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第8.3条项下规定的丙方可能存在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重大资产置换协议》
中甲方为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全体
股东,丙方为易贤忠。2015年12月22日,易贤忠先生与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
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易贤忠先生将其所持本公司
限售流通股(高管锁定股)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2%)质押给分众
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2月22日,质押期限为
自12个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易贤忠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97,258,19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2.17%。(其中限售股 97,258,192 股,流通股 0 股)。本次质押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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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为 20,000,000 股,占易贤忠先生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0.56%,占公司总股本的
的 6.62%。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29,800,000 股,占易贤忠先生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 30.64%,占公司总股本的的 9.86%。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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