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23 00:51:2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5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

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2 月 22 日,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

通知书》(苏证调查通字【2015027】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同

日,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收到中

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通字【2015028】号),因澄星集团涉嫌违

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澄星集

团立案调查。

在调查期间,本公司、澄星集团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

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澄星集团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鉴于上述立案调查可能对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造成一定影响,有待公司及中介机构作进一步核实,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继续停牌 1 天。待公司核实完成后申请股票复牌。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3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澄星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