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高集团”)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湖北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郑州金惠计算
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就
相关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
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 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经
自查后说明如下:
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研究,确
认为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后自 2015 年 7 月 27 日开市起按筹划发行股份收购资
产事项继续停牌。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2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
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9)。
长高集团股票在本次连续停牌前一交易日(2015 年 7 月 17 日)收盘价格为
9.14 元/股,连续停牌前第 20 个交易日(2015 年 6 月 19 日)收盘价为 12.14 元/
股,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5 年 6 月 19 日至 2015 年 7
月 17 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 24.71%。
经查询,上述期间内,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同期深证成指下跌
幅度为 17.30%,剔除大盘因素影响,长高集团下跌 7.41%;同期中小板综合指
数(399101)下降 20.34%,剔除中小板综合指数因素影响,长高集团下跌 4.37%;
同期制造指数(399233)下降 20.41%,剔除板块因素影响,长高集团下跌 4.30%,
同期长高集团股票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长高集团股票停牌前股价无
异常波动。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