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5-127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韦玉荣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5]2919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韦玉荣发行 4,651,762 股股份、向陈燕发行 4,651,762 股股
份、向李江发行 4,651,762 股股份、向黄新发行 3,103,153 股股份、向仇宏远发行
445,003 股股份、向安林冲发行 445,003 股股份、向郭玉智发行 445,003 股股份、
向王亚明发行 296,668 股股份、向韩海青发行 296,668 股股份、向李佳发行 296,668
股股份、向任炜发行 296,668 股股份、向叶树军发行 296,668 股股份、向包志翔
发行 296,668 股股份、向张红光发行 296,668 股股份、向孙士玉发行 4,746,696
股股份、向卢晓英发行 4,450,028 股股份、向苏学武发行 13,618,360 股股份、向
水军发行 402,999 股股份、向邓炽成发行 402,999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
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