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利泰:关于上海证监局责令整改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2 19: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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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监局责令整改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泰”或“上市公司”)

于 2015 年 11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

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

定》(沪证监决【2015】80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上市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公告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的公告》(2015-086)。

凯利泰收到整改决定书后高度重视,上市公司董事会责令公司管理层组织各

部门和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项整改工作会议。针对决定书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

整改。上市公司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整改责

任人和整改期限,形成了系统的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2015 年 12 月 22

日,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证监局责令整

改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上市公司组织凯利泰及子公司江苏艾迪尔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艾迪尔”)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主要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就《决定书》

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分析、讨论,明确了问题的原因、影响,并逐一制定了

后续改正措施。

(一)应收账款帐龄及资产减值损失披露不准确

整改措施一:艾迪尔重新梳理了经销商的账龄情况,将债务承接时账龄被清

零的应收账款账龄恢复至承接前的状态,并以此为基础,对相关应收账款的账龄

进行后续管理和披露。同时,对于未来发生的债务承接情况,将依照上述方式进

行管理和披露。后续的定期报告中,上市公司将按照上述标准,准确披露应收款

项的账龄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1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秦杰、董事李建祥、董事兼总经理袁征、董事会秘书丁

魁、财务总监汪远根、内审专员毛丹妍。

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二:为加强对经销商账龄披露的日常管理,确保财务报告相关披露

的准确性,艾迪尔将结合业务的实际情况,修订《经销商管理制度》,对经销商

账龄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针对性的改进,努力减少同一控制下经销商之间的债务

承接的行为;对于短期内难以消除的债务承接,执行事先审批制度,在债务承接

的同时确认按照承接前的账龄进行后续管理和披露,避免账龄披露不准确的情形

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李建祥、董事兼总经理袁征、董事会秘书丁魁、财务总监

汪远根、艾迪尔财务总监施翔宇、艾迪尔董事会秘书蔡慧钢。

整改完成时间:预计 2016 年 1 月底之前完成,并长期规范。

整改措施三:为提高公司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全体财务

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从严把好业务关

口,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司计划于 2016 年一季度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

凯利泰及艾迪尔的高管、财务人员及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等进行有关《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财务制度的集中培训。同时,公司将定期开展财务制度的内部培训,

加强财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会计审核与信息披露的学习、培训,强化信息披露工

作力度,确保会计信息的披露能及时反映公司业务的变化和发展。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秦杰、董事李建祥、董事兼总经理袁征、董事会秘书丁

魁、财务总监汪远根、内审专员毛丹妍。

预计整改完成时间:预计 2016 年 3 月底之前完成,长期规范。

(二)营业收入披露不准确

整改措施一:艾迪尔对过往各个年度的期末发货情况进行了统计和自查,在

统计和自查的基础上,艾迪尔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就期末发货的收入确认问题针

对性地调整了业务流程,并补充制定了相适应的内部控制措施,消除收入跨期的

情形,确保后续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中收入披露的准确性。

2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秦杰、董事李建祥、董事兼总经理袁征、董事会秘书丁

魁、财务总监汪远根、内审专员毛丹妍。

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二:为提高公司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全体财务

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从严把好业务关

口,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司计划于 2016 年一季度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

凯利泰及艾迪尔的高管、财务人员及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等进行有关《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财务制度的集中培训。同时,公司将定期开展财务制度的内部培训,

加强财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会计审核与信息披露的学习、培训,强化信息披露工

作力度,确保会计信息的披露能及时反映公司业务的变化和发展。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秦杰、董事李建祥、董事兼总经理袁征、董事会秘书丁

魁、财务总监汪远根、内审专员毛丹妍。

预计整改完成时间:预计 2016 年 3 月底之前完成,长期规范。

(三)委托理财金额披露不准确

整改措施一:艾迪尔向凯利泰整理并汇报了自合并以来的委托理财情况,经

讨论,凯利泰就委托理财、对外投资等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年度预算、事先报批和

定期汇报等制定了相适应的标准,并设计了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确保上市公司

后续的定期报告中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准确披露委托理财的金额。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秦杰、董事李建祥、董事兼总经理袁征、董事会秘书丁

魁、财务总监汪远根、内审专员毛丹妍。

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二:为进一步规范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使其满足上市公司

的治理要求,凯利泰目前正在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

控制度等方面的进行统筹规划,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相关的规范性

文件,在确保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自主权的同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

控制体系和控制流程,充实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相关人员,重点加强对子公司财

务、内控制度、信息披露等规范运作方面管理,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

3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秦杰、董事李建祥、董事兼总经理袁征、董事会秘书丁

魁、财务总监汪远根、内审专员毛丹妍。

预计整改完成时间:2016 年 3 月底之前完成。

(四)定期报告中未披露资产重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整改措施一:上市公司对照资产重组中承诺事项,逐一复核了承诺的履行情

况,并将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事项及其报告期

履行情况。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秦杰、董事李建祥、董事兼总经理袁征、董事会秘书丁

魁、财务总监汪远根、内审专员毛丹妍。

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二:公司总经理深刻阐述了上述问题对公司带来的影响和教训,要

求证券部、财务部的相关负责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带领部门人员加强对《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促使上市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

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秦杰、董事李建祥、董事兼总经理袁征、董事会秘书丁

魁、财务总监汪远根、内审专员毛丹妍。

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三:2016 年 1 月 15 日之前,上市公司将组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凯利泰及艾迪尔内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证券部、财务部的相关负责

人进行培训,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法律、法规

进行重点学习,以确保未来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

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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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人:董事长秦杰、董事李建祥、董事兼总经理袁征、董事会秘书丁

魁、财务总监汪远根、内审专员毛丹妍。

整改完成时间:预计 2016 年 1 月底之前完成,并长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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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监局责令

整改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签章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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