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5-023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向全
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
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
详情请见《关于上海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临 2015-024)。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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