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5-026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
加董事 8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龙顺发”)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顺义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管理办公室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成功竞得顺义新城第 13 街区
SY00-0013-6001、6002 地块项目(1、2#办公楼、地下车库 3 项)
施工招标,中标价为 85,969.61 万元。
同意大龙顺发根据《中标通知书》,与招标方公司控股股东
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关联董事马云虎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黎建飞、王再文、张小军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23,000 万元的最高额综合
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独立董事黎建飞、王再文、张小军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对外担保公告》。
三、关于提名杨祥方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董事会
构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提名杨祥方先生(简历附后)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独立董事黎建飞、王再文、张小军认为,本次会议董事候选
人提名符合程序,拟任职人员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
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1 月 5 日。
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杨祥方先生简历
杨祥方,男,1965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8
年参加工作,曾任北京顺义建筑企业集团公司技术科科长、施工
管理部主任、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顺义建筑企业集团公司党
委书记、总经理。
候选人不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