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 申科 公告编号:2015-101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全
波先生、何建东先生(以下合称“甲方”)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分别与严海国、苏
州沣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乙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何全波、何建东以每股 21.8 元的价格,合计转让非限售流通股股份 10,321,875
股给严海国,股份转让价款总额共计人民币 225,016,875.00 元;何全波以每股 21.8
元的价格,转让非限售流通股股份 10,321,875 股给苏州沣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股份转让价款总额共计人民币 225,016,875.00 元。(详见 2015 年 12 月 1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股东
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履行前述《股份转让协议》,并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自本协议签署之
日起终止履行。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之间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
议》对双方均无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需承担《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义务与
责任。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甲方亦无需向乙方转让相关股份。
3、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无权因《股份转让协议》及本协议追究甲方
的任何责任,乙方亦不会行使该等权利主张。
《终止协议》签署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全波先生、何建东先生与严海国、苏州
沣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股权转让事宜就此终止,何全波先生、何建
东先生持股数不变。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