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函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
的事前认可函
由于锂电池行业市场启动好于预期,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航锂电”)的锂电池业务订单大幅增长,因此,需增加原材料的采购,
并将增加向联营企业的销售。预计增加与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
简称“中航工业”)下属的多家公司关联交易额度。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
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公司 2016 年生产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
营活动,2016 年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预计将与控股股东中航工业下
属的多家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成飞集成已经向本人提交了
上述交易的相关资料,本人对该等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成飞集成相关
人员进行了询问。本人作为成飞集成的独立董事,现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提交给成飞集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本人特此声明:本人出具本同意函,不表明本人有义务在董事会会议上对前
述交易投赞成票。
独立董事(签名):李世亮、冯渊、杜坤伦
2015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