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5-61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14 名,实际行使表
决权董事 14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
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14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二、审议关于基金项目聘请法律事务代理人的议案。
14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祺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且逾期未收回资金基金项目的
实际情况,公司启动了法律事务代理人选聘的内部招标工作。2015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正式发布盾建、中翔、济宁项目法律事务代理人选聘招标公告,2015 年
12 月 2 日在公司纪委的监督下,由招商公路总法律顾问、公司独立董事及基金
项目工作组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对盾建、中翔、济宁项目法律事务代理人选
聘的进行了评标工作。
公司董事会同意评标委员会选聘法律事务代理人的评选结果。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