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5-158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补充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于 2015 年 10 月份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
公司由于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4 年 6 月份及 8 月份向相关银行申请了共计 8,500
万元借款,本公司为该公司进行了担保,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现将相
关情况补充披露。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合同金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 284,749.88 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累计数量为 284,749.88 万元,无担保逾期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14 年 6 月份及 8 月份,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了补充其流动资
金的需求,向相关银行分别申请了 5,000 万元、2,000 万元、1,000 万元、500
万元共计 8,500 万元的贷款,由本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工业区大连路(原纬四路)二十三号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经营范围:城市固废处置工程、水务处理工程、市政环保工程等环境工程
的技术咨询,工程设计、总包、施工、建设、安装、调试;垃圾焚烧发电(焚
烧炉、锅炉、尾气、输灰、除渣、电气控制等)专用设备,污泥、餐厨、医弃、
为废处理专用设备,脱硫、脱硝、脱氮、脱汞处理设备等新型环保设备技术研
发设计、工程总包、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安装调试、运营管理及各类工程机电
成套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环保、工程机电设备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 2015 年 6 月 30 日,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 62,496.65
万元万元,负债 48,068.31 万元,所有者权益 14,428.35 万元,2015 年 1-6 月
份实现营业收入 11,505.78 万元,实现净利润 943.23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
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
款项。
2、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
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3、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4、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
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日后两年止。
5、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
或被撤销、被解除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不成立、不生效、
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则甲方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
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责任。
四、 董事会意见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相关议案,认为:上述担保是为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进
行的,属于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是在对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
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
究后作出的决定。被担保方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
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而且被担保方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
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已发表书面同意意见,认为: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
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对安徽盛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上市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金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
284,749.88 万元(含对全资子公司担保 119,750.0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累
计数量为 284,749.88 万元,占最近一期公司净资产的 131.63%,无担保逾期情
况。
七、 备查文件
1、《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
议决议》
2、《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