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恒顺众昇 公告编号:2015-159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收到了监事会主席陈肖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肖强先生因
个人原因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详情请见公司 2015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45)。
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赵焕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
满时止。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赵焕森先生简历如下:
赵焕森,男,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高级咨询师、会计师。 1995 年 8 月至 2011 年 8 月历任
山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主任、副所长、主任会计师,2011 年 8 月
至 2013 年 12 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青岛分所常务副
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审计部副部长。现任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红岛文化
艺术中心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城乡社区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城乡建设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青岛汇泉财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赵焕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
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