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将于2015年12月22日
召开,审议《关于向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在
召开董事会前已将上述议案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相关文件,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白金荣 李树藩 李中根 莫湘筠 朱立青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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