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5-099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 年 12 月 15 日,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7 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目前,该项授权已到期。授权期内,公司累计使用额
度 3.2 亿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子公司)使用
不超过 3.7 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 3.7
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若预
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
会审批。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拟授权董事
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证券部和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详细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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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拟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
证券部和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4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
结构性存款 2014 年 JG858 期》。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12 月 17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81)。该
产品已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 852,833.33 元。
2、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签订《单位
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使用自有资金 3,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 月 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该产品已到期,获得理财投
资收益 643,232.88 元。
3、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
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浦发
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 月 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该产品尚未
到期。
4、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
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浦发
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 月 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该产品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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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
5、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
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平
安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 月 1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
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该产品尚未到
期。
6、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3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订《兴
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使用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3 月 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该产品
尚未到期。
7、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贤士一路支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
品客户协议书》,博微新技术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建设银行理财产
品。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0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该产品尚未到期。
8、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签订《招商
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资金 3,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具
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0 月 3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该产品尚未到期。
9、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与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北大道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中信银行理
财产品总协议》,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1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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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该产品尚未到期。
10、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与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利多多对公结
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
详见 2015 年 11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该产品尚未到期。
11、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
“平安银行”)签订《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合约》,使用自
有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15 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5-093)。该产品尚未到期。
12、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
下简称“浦发银行”、“乙方”)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
有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18 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5-095)。该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
额为 32,000 万元,已使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额度 32,000 万元,未
超过董事会授权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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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风险管理制
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
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
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审计部应对投资理财资金使
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
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
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
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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