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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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15-065

关于召开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批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会议情况再次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决定。其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和 B 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本钢宾馆会议室(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 7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2015 年 12 月修订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4发行数量

2.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6锁定期

2.7上市地点

2.8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2015 年 12 月修订版)的议案

四、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15 年 12 月修订版)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2015

年 12 月修订版)的议案

2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投票权的 2/3 以上通

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及参加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

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

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

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出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5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8:30-11:00,下

午 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环山路 3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17022

联系电话:024-47828980

传 真:024-47827004

联 系 人:童伟刚、陈立文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3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761

3、投票简称:本钢投票

4、在投票当日,“本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

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

应以相应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二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

代表对议案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 1,2.02

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 2,以此类推,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申报价格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至议案六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2015年12月修订版)的

二 2.00

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2

2.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3

2.4 发行数量 2.04

2.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

2.6 锁定期 2.06

4

2.7 上市地点 2.07

2.8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2.08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9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1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5年12月修订版)的

三 3.00

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四 4.00

告(2015年12月修订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五 5.00

(2015年12月修订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

六 6.00

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

3股代表弃权。

投票举例:如某持有“本钢板材”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议案二的子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投票代码 买入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761 买入 2.01元 1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

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

码的, 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

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5分钟后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

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

5

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12月28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9日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

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

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

为准。

4、投票结果查询。投资者可于次一交易日在证券营业部查询其使用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结果。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3 日

6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序号 表决事项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2015年12月修订版)的

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4 发行数量

2.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6 锁定期

2.7 上市地点

2.8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5年12月修订版)的

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2015年12月修订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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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2015年12月修订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

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

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年 月 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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