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2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销坏账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
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
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予以
核销。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 1820449.51 元,其中核销的应收账款 1750973.11
元,其他应收款 69476.4 元。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820449.51 元。
1、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是否由关联
交易产生
单位一 应收款 1585473.89 元 账龄长,难以 否
收回
单位二 应收款 165499.22 元 账龄长,难以 否
收回
合计 1750973.11 元
2、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是否由关联
交易产生
其他 工伤借款 69476.40 元 工伤借款,人 否
员已离职,无
法收回。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 1820449.51 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核销坏账的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
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三、决策程序
本次坏账核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坏账核
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坏
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核销坏账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
次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
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公司董事会就
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核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