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都: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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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2015-12-2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重整计

划由公司负责执行,自深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

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九十三条之规定,重整执行期间,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仍

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2015 年 12 月 16 日,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酒店”或

者“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2015)深

中法破字第 100-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终止新都酒店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

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重整计划由公司负责执行,自深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

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截止目

前,重整计划执行工作进展如下:

一、新都酒店申请由管理人负责支付和提存债权分配额

因新都酒店管理人负责公司重整程序内的债权申报和受理、审核和确认工

作,以及通知和收取重整投资人支付保证金和重整投资款项,为提高重整计划执

行工作效率,公司申请由管理人直接将其账户内的资金用于支付相关重整费用和

共益债务,清偿和提存债权分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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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支付重整投资款项

重整投资人根据重整计划之规定,向管理人支付购买新都酒店固定资产、文

锦花园 24 套房产、惠州高尔夫会所房产、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资产的资金,

以及支付补足资产购买价格不足以支付重整费用、共益债务、债权受偿和提存款

的差额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18 日,重整投资人已经向管理人支付了上述资

金中的 7.2 亿元。

三、管理人支付和提存分配额

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之规定和深圳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表,制定了《深圳新

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之分配方案》,并据此向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和

普通债权人支付了分配额,提存了预计债权的分配额。

四、新都酒店与重整投资人签订资产转让等相关协议

为执行重整计划,新都酒店应当向重整投资人联合体确定的主体转让新都酒

店固定资产、文锦花园 24 套房产、惠州高尔夫会所房产、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

款等资产,转让价格按照相关资产评估价值确定为 71,144.18 万元。

1、2015 年 12 月 17 日,新都酒店与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深圳泓睿天阗资

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睿天阗”)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

新都酒店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为执行重整计划之目的,将新都酒店大厦房产、

停车场和酒店全部附属设备设施以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转让给泓睿天阗,转

让价格为 53,553.41 万元。转让价款由受让方直接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2、2015 年 12 月 17 日,新都酒店与泓睿天阗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约定

新都酒店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为执行重整计划之目的,将文锦花园 24 套房产

转让给泓睿天阗,转让价格为 3,590.77 万元。转让价款由受让方直接支付至管理

人账户。

3、2015 年 12 月 17 日,新都酒店与泓睿天阗签订《资产租赁协议》,约定

新都酒店向泓睿天阗租赁新都酒店大厦房产、停车场和酒店全部附属设备设施、

文锦花园 24 套房产用于继续经营,租金 200 万元/月,每季度首月底前支付本季

度租金 600 万元,租赁期限 5 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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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酒店有权转租并向第三方收取租金。

4、重整期间,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向新都酒店管理人送达《解除合同

通知书》,表示因该司现阶段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并不理想等原因,无力继续履

行《房产回购协议》,决定解除与新都酒店的《房产回购协议》,请新都酒店和管

理人自行处置相关房产。为顺利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处置惠州高尔夫会所房产,

2015 年 12 月 17 日,新都酒店与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惠州怡海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解除关于惠州高尔夫会所房产的《房产回购协

议》、由新都酒店享有未来出售该房产之前的全部租金收益、承租方放弃对该房

产的优先购买权等。

5、2015 年 12 月 17 日,新都酒店与泓睿天阗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约定

新都酒店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为执行重整计划之目的,将惠州高尔夫会所房产

转让给泓睿天阗,转让价格为 1.4 亿元,包括房产价款 10,374.76 万元、代付 2014

年上半年度租金 400 万元、代付 2014 年下半年度和 2015 年度租金 1,950 万元和

房产所涉税费 1,275.24 万元。泓睿天阗取得向相关方的追索权,并承诺承担实际

税费超过上述金额的部分。转让价款由受让方直接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新都酒店将在管理人的支持下,配合重整投资人办理相关资产的解除查封、

解除抵押、移交和过户手续。根据重整计划之规定,尚未解除对新都酒店财产保

全措施的债权人,应当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协助办理完毕解除财产保全措

施的手续,请相关债权人依法给予配合。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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