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三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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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5-075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以书面和

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黄惠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

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

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黄惠光先生(个人简历请详阅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任期三年,自 2015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0 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三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21 日

附:个人简历

黄惠光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

法律专业专科毕业,2003 年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法务部部长职务。黄

惠光先生还担任广东万和热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佛山市南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监事等职务。

黄惠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截至披露日,黄惠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黄惠光简历:

黄惠光先生,本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法律专业专科毕业。1987 年至 1999 年先后在桂洲城

西电器厂、桂洲热水器厂、顺德市万和企业集团公司工作,历任车间主任、售后

部主任,1999 年至 2003 年在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法律部主任,2003 年

至今在本公司担任法律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惠光先生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亦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适

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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