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亿: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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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15-159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12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305 号美

丽华酒店 B 座 11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6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5,121,35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0.4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符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3 人,2 人因公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0 人,3 人因公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8,182,386 50.54 56,931,171 49.45 7,800 0.01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该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金桥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莉、尕文和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详见公司披露的《新疆金桥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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