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GQY 视讯 公告编号:2015-85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的基本情况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与浙
江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通商”)签订了《采购合同》,浙江
通商因主营业务需要,向公司采购“防恐机器人”智能单警和移动警务平台产品
共 1,000 台整,合同总额为 6,5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5-36)。
二、合同的进展
由于公司“防恐机器人”智能单警和移动警务平台产品的终端客户主要为公
安交警等政府机关以及大专院校等事业单位,资金使用上均执行严格的预算制
度,在其采购审核过程中,部分终端客户向浙江通商提出了对产品技术性能的进
一步修正要求,受到终端客户采购审批流程和产品进一步优化改良的影响,公司
与浙江通商的移动警务平台系列产品的上述买卖合同实施进程大幅滞后,目前产
品技术改良已经完成,并且根据终端用户的反馈意见,大部分意向性客户表示将
把移动警务平台产品需求列入 2016 年的预采购开支,2016 年起公司将按照浙江
通商的订单要求分批交货。截止公告日,浙江通商已下订单 10 台。
根据移动警务平台系列产品的客户特点,公司将依据客户的实际需求,面向
学校和公安交警行业加快市场开拓力度,采取租赁和销售并举的方式,在学校领
域仍以租赁为主,加快商务谈判,确立租售关系;在公安交警行业充分利用渠道
资源,实现租赁销售并重,以积极推动智能单警和移动警务平台在全国交警行业
及公共安全保卫领域的广泛应用。
三、其他
公司将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等的有关要求,通过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披露该合同的
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