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提供的《关于与关联方江苏
聚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浓香型自动化酿酒设备(自控部分)
制作安装合同>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江苏聚缘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签订<制水车间电气自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已经在事前得到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经我们全体独立
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两个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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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 涟 陈传明 付 铁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