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晨B股:关于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到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 B 股 编号:临 2015—091

关于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获到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度,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竹园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通过精心运行,强化管理,

充分挖掘污水处理设施污染减排潜力,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进一

步下降,为上海市完成“十二五”COD、氨氮减排任务做出了贡献。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

政局制订的《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

办发【2008】18 号)和《上海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

污染物超量削减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沪发改环资【2012】069

1

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 2014 年度 30 座污水处理厂污染

物超量削减补贴人民币 15190.1899 万元。本公司及竹园公司近

日收到 2014 年度污染物超量削减补贴人民币 4823.4909 万元

(其中:龙华水质净化厂、闵行水质净化厂、长桥水质净化厂分

别为人民币 330.3001 万元、89.0230 万元、105.7384 万元,竹

园公司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为人民币 4298.4294 万元)。

根据《上海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超量削减

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沪发改环资(2012)069 号)的规定,上

述专项补贴资金是对污水处理厂实现主要污染物超量削减的运

营费和技术改造费用的补充。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