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蓝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15-068 号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安迪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证券简称变更的情况
2015 年 12 月 21 日,蓝星安迪苏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有资产及业务已基本置出,公司名称已由“蓝星化工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拟
将公司简称由“蓝星新材”变更为“安迪苏”,公司证券代码“600299”不变,证券简称最终以上
海证券交易所核准为准,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启用日另行公告。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1、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公司原有资产及业务已基本置出,置入资产蓝星集团持有蓝星安迪苏
营养集团有限公司 85%的普通股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
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2、公司结合整体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的议案》
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领取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
发的新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494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公
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对原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9801784)、组织机构代码证(证
号:71092449-4)、税务登记证(证号:110108710924494)进行“三证合一”,合并后公司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09244940。)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名称由“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蓝星安迪苏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由“生产有机硅单体及相关产品、化学合成材料、化工产品;有
机硅单体及相关产品的研制、销售;化学合成材料、化工产品的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变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保健食品、营养添加剂;普通货物运输。(销
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 。
综上所述,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行业特性和发展战略等均发生了重大改变。为了
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特申请将公司证券简称由“蓝星新材”变更为“安迪苏”,公
司证券代码“600299”不变。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证券简称的变更更符合重组后公司的主要
业务和整体发展战略,也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重组完成后,公司持有蓝星安迪苏营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苏集团”)85%
普通股股权,公司现有资产、负债、业务等均被剥离,动物营养添加剂等优质资产及业务同
时被注入公司,公司盈利能力显著增强。
公司证券简称的变更标示着公司的整体业务转型。同时,在公司进行产业调整和转型
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也将面临来自市场、相关政策和安全生产方面的风险,上述风险可能会
对公司未来的正常生产经营及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部分
内容)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