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碳新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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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烯碳新材 公告编号:2015-090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

个交易日(2015年12月17日、12月18日、12月21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经本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自查并向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得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

项。

2、公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

发生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未发现近期在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第1条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

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

约定以外的需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已于2015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文件,本次交易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需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2015年度经营运行情况正常,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如果达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需要业绩预告的标准,将按业绩预告披露要求,

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4、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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