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 海龙 公告编号:2015-149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1 月 18 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或“上市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除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
特”)51.26%股权、对博莱特负债之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出售予大连尚龙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龙投资”)。详见 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方包括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恒天纤维”)、交易对手尚龙投资。前述重组相关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过程中作出的承诺事项及目前的履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保证本公司、本公司下属公司提供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公司对所提供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
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尚龙投资承诺:“保证本公司、本公司下属公司提供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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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公司对所提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相
关承诺正在正常履行过程中。
二、关于本次交易作出的相关承诺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重组禁止期的说明
本公司承诺:“未作出截至说明出具日尚有效的重组禁止期承诺,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不存在违反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组禁止期承诺,亦不涉及重组禁止期的
相关规定。”
(二)关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
尚龙投资承诺:“尚龙投资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
则》第 10 章所述关联关系。”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相
关承诺正在正常履行过程中。
三、关于本次交易作出的其他承诺
(一)关于拟出售资产权属情况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本公司
拟出售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除因正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抵押、
质押外,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相关股
权类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
之前,本公司不将持有的拟出售资产用于抵押、质押、代持等对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构成障碍的事项。”
(二)关于职工安置相关承诺
恒天纤维承诺:“恒天纤维将协助恒天海龙完成与本次拟出售资产相关的职
工安置事项,协助恒天海龙征求与拟出售资产相关的员工是否同意变更其用人单
位(与恒天海龙解除劳动合同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关系后,与新材料公司签署
劳动合同或以其他方式确认劳动关系)的意见。相关员工不同意变更的,恒天海
龙与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关系,涉及的任何经济补偿、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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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均由恒天纤维负责并承担,相关员工不同意变更且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强制恒
天海龙与其保持劳动关系的,涉及的该员工工资、社保费用等全部用人单位需承
担的费用均由恒天纤维负责承担。”
(三)关于提供债务交割支持相关事项的承诺
恒天纤维承诺:“对于上市公司尚未取得债权人同意转让函的债务,如债权
人要求还款,恒天纤维承诺将先行偿还,并向拟出售资产之受让方予以追偿,不
因此向上市公司提出偿还要求。”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相
关承诺正在正常履行过程中。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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