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2-21 17:38:2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铝锭,占公司产品生产成本的 60%以上。铝价格波

动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影响较大,公司开展原材料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

了锁定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

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

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因此公司拟开展原材料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开展原材料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如下:

1、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上

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铝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业务期间: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3、预计投入金额:公司铝期货套期保值拟投入资金(保证金)不超过人民

币 5000 万元。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

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如拟投入资金有必要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应将关于

增加期货套期保值的投入金额及具体实施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原材料铝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期货套

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操作过程合法合规。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原材料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

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原材料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松才、张陆洋、祝祥军

2015 年 12 月 21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银邦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