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5-089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4:30 时以现场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
道 7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
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彭隆凯证券事务代表及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彭隆凯先生因故长期请假,不利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正常开展,与会董
事一致同意免去彭隆凯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及副总经理职务。待彭隆凯先生返岗后,
另行安排工作。
免去彭隆凯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及副总经理职务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后生效。
《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张颖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
责,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王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财务部任职。
经董事长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何树琼女士为董事,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
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何树琼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公司对张颖先生工作安排调整而另有任用,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
事会同意聘任邓成钢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
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会议
效率,经董事长提议,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何树琼女士简历
何树琼女士,197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女、本科学历。1996 年至 2000
年 6 月任职于成都市红旗商场批发分公司,2000 年 6 月进入成都红旗连锁有限
公司,曾任职于业务部及结算部,现任公司业务粮油部部长。
何树琼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