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连锁:关于增加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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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5-091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15 年 12 月

1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87)。

一、 临时提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曹世如女士书面提交的

《关于增加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函》,提议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

议《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世如女

士持有公司股份 754,4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475%。董事会认为:曹世

如作为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亦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上述临时提案,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刊登的《成都红旗连锁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原定的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就增加提

案后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二、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2 月 3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12 月 28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 7 号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 1 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1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

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1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 2 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2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

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

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

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5 年 12 月 29、30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 7 号

邮 编:611731

传真号码:028-8782553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

理登记手续。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97

2、 投票简称:红旗投票

3、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4、 在投票当日,“红旗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5、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每一个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2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2.00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

人的选举票数。

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投 X1 X1 股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

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

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得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互联网投票流程:

(1)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会议列表”中的“当前会议”

选择“红旗连锁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根据办理身份认证的方式选择用户密码登

陆(即服务密码登陆)或 CA 证书登陆(即数字证书登陆),输入相关信息登陆进

入,根据页面提示操作;

(3)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两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

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

股东未发表意见的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与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

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罗小玲女士、张静女士

联系电话:028-87825762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成都红旗

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人)依照以下

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闭幕

之时。

委托人: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非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 投票数(股)

2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说明 1、非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2、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在“投票数”栏中填入投票数,投票人拥有的投票

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

3、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机构股东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5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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